一直以為不能做的事,做了,是一種權威上的挑戰。

 一直認為做不到的事,做到了,是自我極限的挑戰。

有人挑戰父母、師長、任何規定的權威,愈是說了不能做的事,就偏去做。

有人則挑戰吃的、玩的極限,極辣、極噁、極其不可思議的都去挑戰。

為了証明自己可以突破界限,所以去挑戰。

 

為了証明自己夠膽敢做,所以去挑戰。

 

一開始,是先試一試「底限」在哪裡,爾後,就一點一滴地超越。

 

不是不知道「挑戰」的風險,但有時候就是必需鼓起勇氣勇於挑戰。

 

不合理的規定、不合理的要求,雖然也默默地接受了這麼長時間,一直地遵守著所謂的規定、要求,像個好小孩那樣的言聽計從;但是卻漸漸發現這樣的「順從」並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意義可言,充其量只是滿足了某人的權威心。

 

所以,不想也沒必要再盲從了。有時甚至覺得立那些規定根本有病!

 

去他的不能這樣,不能那樣,不同意如此,不可以那般。

 

他以為他是「神」嗎?神都不可能限制人的思想與行動,以前之所以依著他的規定,那只是基於一種有條件式的尊重;既然他自己都不能做到所應允的,那就不能怪人家越過他所畫的界線。

 

他的心理怎麼想我們管不著也不想管,我們所關心的,是當他自己都無法保持固定的時間在那裡時,有人能替代他的存在,這樣究竟有啥不妥?所以,我們決定漠視他那些老掉牙的權威式要求,最好他自己能做得更好再來要求我們。

 

挑戰他的權威不可以嗎?就算他會生氣,那也是他自己的問題。

 

從今起,對於他那些形式上的要求與規定,很抱歉,我們只會拿來參考,至於要不要順從他的意見行事,是我們的自由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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